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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垮塌的警示

1999-04-26 来源:光明日报 胡建新 我有话说

綦江虹桥垮塌事件,惊动了中央,激怒了百姓,一时间成了媒体曝光的焦点。在众多媒体有关此事件的报道中,我极其欣赏1月13日《中国青年报》的一则醒目标题:“一座必垮无疑的桥”。是的,只要我们稍稍分析一下这座桥从上马建造到垮塌以后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此桥必垮无疑。

据媒体披露,该桥在建设和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设计审查,没有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国土手续、规划手续、施工许可手续,没有进行施工招投标,没有实行项目监理,没有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见1月13日《中国青年报》)正是这一系列的“没有”,使未获得设计委托书的几个业余设计人受领了设计任务,使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体包工头承揽了整个施工项目,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桥梁“顺利”投入了使用。可以说,这座桥从设计开始就已埋下了违规操作、质量不保、问题多多的隐患,垮塌只是迟早的事。

耐人寻味的是,这座桥还在建设期间,人们就发现了它在工艺、施工中的诸多错误,有着43年电焊工龄的綦江齿轮厂退休工人周跃琪,曾13次到施工现场观察,发现了电焊工艺和方法上的许多严重问题,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制止纠正。可惜老工人的进谏无人理会,更无人采纳。无奈的老头只好告诫家人别走此桥,并断言:此桥“顶多三年,三年必塌。”(见1月11日《扬子晚报》)不想老人的预言竟成了活生生、血淋淋、悲惨惨的现实。

让人气愤的是,大桥在建设使用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曾多次发生钢筋折断、桥头平台开裂,断裂之声清晰可闻,其中一次县委、县政府和各区乡的“父母官”们就在桥上观看龙舟比赛。可事后县里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无人检查、维修,任其恶化。(见1月18日《人民日报》)

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大桥垮塌事故发生后,县里不是立即组织力量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而是层层召开干部会议,大搞新闻封锁,竭力阻挠对事故的现场调查,拒绝披露事实真相。县委书记张开科和副书记杨昌茂、林世元亲自下达“四不准”的指示:不准参加围观,不准议论虹桥垮塌之事,不准串连传播有关问题,不准与记者接触。(见1月18日《人民日报》、1月17日《经济参考报》)呜呼,40条人命同赴黄泉,几百万元投资付之东流,如此重大的事故,竟然还要掩盖遮捂、文过饰非,真不知那些“县太爷”们利令智昏到了何种地步!

如今,綦江县的主要领导被撤职的撤职,审查的审查,逮捕的逮捕,判刑的判刑,都“咎由自取”了。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在虹桥垮塌的同时,一个县委班子也近乎垮塌了。透过这起垮桥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不按法规办事、不听群众和专家意见、不及时处置已露端倪的事故苗头,是虹桥垮塌的根本原因。有这样的“三不”领导干部掌权,虹桥当然必垮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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